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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六五九年,清顺治十六年正月,陕西蓝田小寨,村民李有福身上裹着略显单薄的棉衣,手持柴刀,在冬日的严寒中,于云台山林间穿行。

李有福是个勤快汉子,如今是农闲时分,又侥幸没有服徭役,闲不住的他便来砍些柴薪烧炭,卖些钱财也好给扯几尺布给婆娘孩儿制身衣服。

说起这个,真得好好感谢举人黄老爷。要不是黄老爷看自己平日里勤恳老实,挑丁的时候把自己漏过去,指不定这冬闲的时候就被官老爷们拉去服徭役了。

前朝一条鞭法施行以来,从先秦时期开始的徭役制度就彻底废除了。以后官府再要修路挖渠,或者往边疆输粮之类的活计就得出钱雇佣了。

然而这只是名义上的,这政策的执行嘛,总是会偏离制定者的期望。

所谓“鞭外有鞭”,官老爷们找些农闲的庄稼汉来免费劳动,省下些钱粮充作“办公经费”难道不香吗?

小民又如何敢忤逆老爷们的意思?若是胆敢提意见,来来来,看看这双36码的鞋子穿在你42码的脚上合适不合适?

黄老爷是李有福的东家,是蓝田县有名的大户,附近几个村子都有人佃黄老爷的地。

黄老爷具体叫什么李有福也不知道,反正他们家打从爷爷那辈儿起就给黄老爷家做佃户。

佃户苦啊,从年头忙到年尾,交了赋税租子,剩下的连吃饱饭都不够。打李有福记事起,每天就只觉得肚子饿。

李有福有时候也在想,这到底是为什么?为啥终日辛苦不得饱食。是大家伙不够勤快吗?那不能啊,庄稼人,但凡懒一点的早就饿死了。

是租子太高了吗?好像也不对。好多流民想有块地种都没机会。

黄老爷那是看在老李家三代人勤勤恳恳的份上才没把这块地佃给别人,要知道可是有大把的人愿意在现在的租子上再多交个一成半成,只求黄老爷能赏块地。

那就是赋税太高了。这事,都怪那些个反贼。要不是那些反贼到处生事,皇上也不至于把赋税调高那么多。

大明正税三十税一,但实际上各种杂税、摊派,加一块足有两成往上。加征三饷后就更让人难以承受了。

听父亲说,爷爷早年的时候,交的税可少多了,遇到好年景,能吃大半年的饱饭。多幸福的日子啊。唉,不过听说那些反贼也挺惨的。

当年陕北闹饥荒,大家都活不下去了,黄老爷说什么“折骨而炊、易子而食”,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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